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通知要求,现将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关于做好第十批全国岗位学雷锋标兵推荐工作的通知》(桂宣字〔2025〕14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文件要求,积极组织完成第十批全国岗位学雷锋标兵的推荐工作。
一、推荐时间
截至2025年2月2日中午12:00,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推荐方式
请有意向的学院(部)、单位按照推荐范围和条件,自主推荐1个岗位学雷锋标兵集体或1个岗位学雷锋标兵个人。如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不推荐。
三、推荐要求
1.填写《全国岗位学雷锋标兵集体推荐表》或《全国岗位学雷锋标兵个人推荐表》;
2.推荐集体、个人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事迹要真实感人,具有示范性、代表性。
以上电子版材料(PDF盖章版及可编辑Word版)请按“单位+主办人电话”打包发送至邮箱:1034039279@qq.com。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13597325924。
附件:1.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关于做好第十批全国岗位学雷锋标兵推荐工作的通知(桂宣字〔2025〕14号)
2.全国岗位学雷锋标兵集体推荐表、全国岗位学雷锋标个人推荐表
校党委宣传部
校团委
2025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