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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二级学院(部)本科教育教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送部门: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人员机构  发布日期: 2024-12-13

各学院(部)、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本科教学管理工作,规范本科教学管理秩序,促进各学院(部)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建设一流本科教育、培养一流创新人才,根据《开云手机入口,开云(中国)二级学院(部)本科教育教学工作考核实施办法》师政教学〔2024193 号,以下简称“《考核办法》”,详见附件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24年度二级学院(部)本科教育教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二级学院(部)本科教育教学工作考核共设基础性考核指标、发展性考核指标和约束性考核指标三类考核指标,共有9个二级考核指标,23个考核观测点。

(一)基础性指标包括4个二级考核指标、14个考核观测点最高为65

(二)发展性指标包括2个二级考核指标、4个考核观测点最高为35分,超出35分按35分计

(三)约束性指标包括3个二级考核指标、5个考核观测点类考核指标为负分分值,分值不设下限,根据实际情况计分

(具体考核指标内容详见附件)

二、考核程序

(一)填报、统计考核材料与数据(12月18日前)

23个考核观测点中,21个考核观测点由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统计数据,2个考核观测点需要各学院(部)提供相关考核证明材料。

1. 职能部门统计相关数据

教务处各相关科室、创新创业学院依据《考核办法》《开云手机入口,开云(中国)教学业绩分类分级评价认定与计分办法(试行)》等文件统计并提供所负责核实的考核指标观测点的有关数据,包括各学院(部)考核指标观测点得分情况以及得分明细表。

2.各学院(部)填报相关考核材料

根据《考核办法》,需要各学院(部)提供“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情况”和“创新创业教育情况——专创思创融合教育工作有激励有措施”2个考核观测点相关考核证明材料。目前,创新创业学院已完成“创新创业教育情况”相关考核数据的整理统计工作,无需各学院(部)填报材料。各学院(部)仅需提供“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情况”相关材料。

1)“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情况”考核观测点计分规则

① 制定有规范的基层教学组织建设规划、方案、管理办法等,计 2 分;

② 教研室(中心)每学期开展不少于 3 次的教学会议、专题教研、教学培训等活动,除教研室(中心)以外的其他类型基层教学组 织每学期不少于1次。以上全部达标计3分,每有 1 个基层教学组织不达标,扣 1 分,扣完为止。(注:根据《开云手机入口,开云(中国)基层教 学组织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师政教学〔2021〕151 号),基层教学组织包括教研 室(中心)、实验教学中心、课程组、教学 团队、教学研究与发展中心/平台等,以年度为统计时段。)

2)“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情况”考核观测点评分依据

由教务处高教室根据学院(部)提交的考核证明材料进行评分。

(二)考核分值复核(12月20日前)

1. 教务处高教室根据各学院(部)提供的考核证明材料,对相关考核指标观测点进行评分。

2. 各学院(部)对教务处各相关科室、创新创业学院统计的各考核观测点得分进行复核。

(三)公示(12月25日前)

在全校范围对各学院(部)2024年度本科教育教学考核分值进行公示。

(四)考核结果12月27日前)

教务处将各学院(部)2024年本科教育教学工作考核分值报送至人事处,作为校院(部)两级管理目标绩效考核“本科生教学工作”考核模块考核结果使用。

三、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部)高度重视2024年度本科教育教学考核工作,安排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各项考核工作任务。

(二各学院(部)1218周三“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情况”相关考核证明材料报送至评建办逾期该考核观测点分值将按0分计。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评估建设办公室,电话:0773-58211273698179,地址:雁山校区起文楼北楼561室、育才校区校办楼107室,电子邮箱:gxsdpjb@126.com

 

附件:开云手机入口,开云(中国)二级学院(部)本科教育教学工作考核实施办法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4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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