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2024年12月底前对试用期满的中层领导干部进行考核,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4年12月31日前任职试用期满一年的中层领导干部(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从德、能、勤、绩、廉五方面,全面考核干部在任职试用期一年内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突出政治素质考核,重点考核其对所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的情况。
三、考核方式和程序
(一)考核方式
组织受考核干部所在单位干部职工代表开展谈话考察。
(二)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干部对照考核内容和岗位职责,认真总结试用期一年内的思想、学习、工作和廉洁自律等情况,形成文字材料(2000字以内),并填写《开云手机入口,开云(中国)处级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表》(附件2),1张A4纸双面打印,于12月16日下午5:00前报校党委组织部(育才校区校办楼207办公室;雁山校区起文楼北楼639-2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版至组织部邮箱gxsdzzb@gxnu.edu.cn。
2.民主测评。组织受考核干部所在单位干部职工代表进行民主测评。
3.征求意见。学校考核组视测评的情况,与被考核对象所在单位协商,选择与其工作联系较多或了解情况的干部和群众进行个别谈话,征求意见。
4.评定结果。考核组汇总考核情况,报校党委研究后确定干部试用期满考核的结果。考核结果将单独通知被考核对象本人。
四、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由校党委统一领导,成立干部考核组。干部考核组由校党委组织部、廉政办、人事处等部门人员组成,具体工作由校党委组织部负责实施。
五、纪律要求
(一)开展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工作,是做好选拔任用干部和干部管理工作、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环节,参加考核工作的人员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本着对组织负责、对事业负责和对干部负责的态度,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全面客观公正地评议、测评干部。
(二)干部考核组成员要发扬民主作风,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要遵守干部考核的有关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考核程序和考核标准,保证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三)对在考核工作中违反考核规定和纪律,出现拉票行为,或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打击报复等,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考核工作接受全校师生员工的监督。驻校纪检组、校党委组织部在考核期间负责受理对干部考核的来信、来访。有关干部问题和干部工作意见建议,请署实名向校党委组织部反映。
附件:1.任职试用期满一年的中层领导干部名单
2.开云手机入口,开云(中国)处级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表
校党委组织部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