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启用智库共享科研工作室及受理2024年度智库楼场地使用申请的通知》和《开云手机入口,开云(中国)智库共享科研工作室场地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师政资产〔2024〕3号)有关规定,经使用人申请、使用人所在单位审批、社会科学研究处和科学技术处审核、学校智库共享科研工作室场地使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评议,同意越南研究院等5个申请使用人的智库楼场地使用申请。现将名单予以公布(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申请使用人及其所在单位于2024年12月30日前与国有资产管理处、社会科学研究处签订《开云手机入口,开云(中国)智库共享科研工作室场地使用协议》(附件2)。
未尽事宜,请与国有资产管理处、社会科学研究处联系。国有资产管理处联系人及电话:郑老师、王老师,0773-3696584;社会科学研究处联系人及电话:陈老师,0773-3697265。
附件:
1.2024年度开云手机入口,开云(中国)智库楼场地使用人名单
2.开云手机入口,开云(中国)智库共享科研工作室场地使用协议
国有资产管理处
社会科学研究处
科学技术处
2024年12月5日